各单位:
为了保证后勤保障部成本核算办公室年终决算工作的顺利开展,根据《政府会计制度》相关规定,按照学校年终财务决算工作的有关要求,结合后勤保障部各单位的实际情况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、各单位报销截止日期为12月17日。请各单位做好往来款项的核对、清理工作。各项到款请于12月17日前至计划财务部办理入账手续,各单位应付民营企业、中小企业各类账款、到期无质量问题应支付的质保金于12月17日前办理支付手续。
2、计划财务部核销预借发票的截止日期为12月25日,请各单位清理前期已预借的发票。
3、事编人员及学生薪酬、校外人员劳务费发放的截止日期为12月17日。
4、各单位请于12月17日前至计划财务部办理项目转账单据的入账手续。年底系统将清空网上财务平台项目转账中的所有数据,无法跨年度转账。
5、已在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手续、尚未到后勤保障部成本核算办公室入账的,请于12月17日前尽快办理,否则需明年重新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手续。
6、饮食中心、天目湖餐厅的年终结账时间为12月25日。
7、各单位存货盘点日期、应付账款的挂账日期为12月25日,并报送成本核算办公室两份存货盘点表原件。
8、为了确保年末校内银行余额调节表无未达款项,各单位12月17日前已在计划财务部办理入账手续的业务,需及时到成本核算办公室办理入账。
9、后勤保障部综合办公室请于12月25日前将12月非事业编员工工资报送成本核算办公室办理入账手续。
10、2025年1月12日起恢复正常对外业务办理。
后勤保障部成本核算办公室
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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